四、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具备
重点项目、重点设备设施是否安装安全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
五、有无采取安全防范措施
高空悬挂和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时, 制定施工方案、安全操作规程,采取安全防范措施,设置作业现场的安全
区域;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专业人员施工;确定专人进行现场统一指挥;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等。
六、安全出口等是否设置
1.厂房的安全出口一般不应少于2个;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1个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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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00平米,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5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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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50平米,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10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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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250平米,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20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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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、戊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400平米,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30人。
■ 2.厂房疏散通道包括楼梯、走道和门:
疏散楼梯宽度不少于1.1m,走道的宽度不少于1.4m,疏散门的宽度不少于0.9m且门要向外开(当人数少于50人时,
可以适当减少,但门的宽度不少于0.8m)。楼梯、走道应安装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。
■ 3.消防器材:
灭火器要按照企业场所危险等级配置。
七、通风除尘是否达到要求
生产过程中有产生微量热量、蒸汽、烟雾、粉尘的车间,是否有利用门窗进行自然通风换气;比较严重的车间,是
否有采用机械通风排除有害物。
八、用电是否安全
■ 1.输配电线路:甲类厂房、库房,甲乙类液体、气体储罐与电力架空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小于电杆高度的1.5倍,
丙类液体储罐不小于电杆高度的1.2倍。厂房内电线不能乱接乱拉,不能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。
■ 2.配电房的长度大于7m和建筑面积大于60m时,应设2个出口;配电房的门要向外开;配电房的窗户,应采取防
止雨雪和小动物进入的措施。
■ 3.电气设备要接地。
■ 4.危险物品生产、存储场所的开关、照明等电器设备应采用防爆装置,电线应穿非燃管保护,仓库白炽灯要在60w
以下(严禁使用普通日光灯)等。
九、特种设备是否有有效的安全使用证
锅炉、压力容器、电梯、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使用,必须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登记、检测检验,并取得使用证。
安全是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,是关系每个人切实利益的头等大事,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,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。
因此,任何时候,我们都不能放松安全意识,不能忽视安全管理,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,牢固树立“隐患就是事故,灾害就是事故”的理念,用实际行动来持续提高防范风险和处理事故的能力。